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徐州公积金提取?
第一步,携带提取相关证明材料及本人***,到公积金中心咨询台或单位领取《徐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第二步,填写好领取的表格之后交给单位行政部门进行审核,审核之后会盖章;
第三步,带上盖好章的表格与个人身份资料到公积金中心审批,记得一定要手续齐全,资料真实、完整;
第四步,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通过之后,会给予相关的提取证明,提取人带上这些证明去委托银行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
江苏公积金调整2021?
6月29号,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根据***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和省住建厅、财政厅、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决定从今年7月1日至9月30日调整2021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此次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2020年度月平均工资额。2021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按25134元执行。下限参照职工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基数3368元执行。2021年度职工本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机关事业单位为12%,企业等其它单位为8%-12%。职工个人和单位缴存比例应保持一致。
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管理处处长 庄允颢:在今年的基数调整工作中,一是确保申报的职工公积金月缴存基数符合中心规定的下限和上限这个范围之间,下限是按照社保的下限3368元执行,然后上限比去年有所提高,到25134元,只要是在这个范围之内的,就属于合规的缴存基数,第二项,凡是按照基数下限3368元执行的单位,今年将重点审核缴存基数,这块需要单位提供职工过去6个月的工资明细备查。
据介绍,职工月平均工资额为职工年工资总额除以实际发放工资月数。职工本人年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年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职工本人的劳动报酬总额。7月1日起,市民可登录市公积金中心网上业务大厅或手机公积金APP,查询本年度结息金额并核实本人基本信息;如无法注册或登录后姓名显示不正确,应及时将正确的姓名和***号告知单位经办人,在此次基数调整中一并更正。
徐州公积金怎么提取到个人账户?
第一步,携带提取相关证明材料及本人***,到公积金中心咨询台或单位领取《徐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第二步,填写好领取的表格之后交给单位行政部门进行审核,审核之后会盖章;
第三步,带上盖好章的表格与个人身份资料到公积金中心审批,记得一定要手续齐全,资料真实、完整;
第四步,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通过之后,会给予相关的提取证明,提取人带上这些证明去委托银行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
2021徐州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
一、调整时间
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
二、范围对象
调整范围对象为2021年6月30日前在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公积金中心”)办理缴存登记的全部单位及其职工。
三、调整内容
(一)缴存基数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2020年度月平均工资额。2021年度缴存基数上限按25,134元执行,下限参照职工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基数3,368元执行。
(二)职工月平均工资额计算口径
职工月平均工资额=职工年工资总额÷实际发放工资月数
职工年工资总额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的通知》文件规定计算,机关事业单位按照《关于调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计提基数的通知》(徐财预〔2019〕16号)文件规定计算。
计算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时应“四舍五入”到元。
(三)缴存比例
2021年度职工本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机关事业单位为12%,企业等其它单位为8%-12%。职工个人和单位缴存比例应保持一致。
四、有关要求
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行为,实行“住房公积金缴存年度审核”机制,重点审核单位住房公积金应缴人数、缴存比例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基数下限缴存的单位需提供职工近6个月的工资明细备查;规范单位及其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行为,严格执行缴存比例上限和缴存基数上限规定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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